虐猫与文革虐教授
在人类社会的恶行榜上,虐比杀更邪恶,人可以狩猎,但不能虐待动物,故意让动物遭受痛苦。这大致可以说是现代文明社会的一个底线共识。但有中国教授称,学生“虐猫只是个小事”,“社会太不宽容”。这种教授不知道什么叫“宽容”,他们只知道用自己伪善的道德无能去纵容恶行。
有个虐猫的青年才俊,考研被南京大学拒绝录取,他觉得不公平,也引来不少人为他抱不平,其中包括南京艺术学院的一位孔姓教授,正式署名发文,说“虐猫只是一件小事”,“这个社会太不宽容”,云云。这种精神世界挺让人吃惊的。人对待动物的方式是对待人的方式的延伸。在人类社会的恶行榜上,虐比杀更邪恶,人可以狩猎,但不能虐待动物,故意让动物遭受痛苦。这大致可以说是现代文明社会的一个底线共识。
有些孔教授那样的知识分子,在德性方面只对一些无关他们自身痛痒的高大上空话感兴趣,比如说要“宽容”,都“宽容”到不讲个体责任了(个人干缺德事是有社会后果的,这是个体责任的起点和基本社会约束),无非是鸡贼为逃避个体责任编造的道德空话,滥用“宽容”这个词给自己的道德无能涂脂抹粉。如果去掉个人责任,道德就只剩下这种无所实指的空话。
这种精神世界的道德混沌状态,用孟子的话说,就是没有“是非之心”,鬼佬把这叫“amoral”,有人翻译成“非道德”,让人摸不着头脑,其实就是不辨是非善恶。尽管生活世界有很多灰色地带,但不是所有事务都在灰色地带。有些突破人类道德底线的事,人不能干,干一次,社会就有足够反弹,让作奸犯科者人生完蛋。在这样的社会,邪恶才不至于跟善良和正义并肩而行。相反,那个混球教授倡导的社会,流于正邪不分,对突破人类道德底线的事轻描淡写。人群中这种不辨是非善恶的人密度高到一定程度,社会就变成互害乐园。
基于生活经验,小动物都虐的才俊什么事干不出来?有这种教授,连学生突破人类良知底线的恶行都不当事,如果政治气候适宜,再度被红卫兵虐,不是活该么?文革结束后,很多文革前先是自虐,文革中又被红卫兵他虐的老师,都以受害者自居。换个角度看——凡事就怕换个角度看,那些虐他们的学生不都是他们教的么?文革前的17年,很多知识分子反复自愚自虐,同类相残,等到文革中落得被他们的学生虐,那段历史过去不久,总得长点记性吧。
《霸王别姬》最后一幕:程蝶衣自刎前,把剑抵在自己咽喉上自白:“你道今儿是小人作乱,祸从天降。不是,不对!是咱们自个儿,一步一步,一步步走到这步田地里来的,报应!” 把程蝶衣这话送给南京那个不长记性的混球教授和无数嗜好表演菩萨的不长记性的知识分子。他们不知道什么叫“宽容”,他们只知道用自己伪善的道德无能去纵容恶行。
那个虐猫的才俊会考试,干了伤天害理的事,社会是不是给他第二次机会,取决于他自己。要获得第二次机会,他必须用言行让社会相信,他知道自己错了,请求社会原谅。正常社会在法律和道德上都是按这个秩序运行的。普通法中,定罪之后,给罪犯量刑,罪犯要先请求法庭和受害者原谅,必须先悔罪,才能得到法庭和受害者原谅,获得减刑。即便没有到犯罪的地步,一个人干了伤天害理的事,也必须先有悔过的言行,才能得到大家原谅,社会才会给他第二次机会。
在发达国家,虐待动物是犯罪行为,要抓起来审判、判刑。中国立法落后,原因众多,但个人道德也落后,说不过去。看美国的新闻,每天有无数人道歉、悔过,有名有姓的都数不过来。他们并没有犯罪,只是做了社会道德规范和时代良知不容许的事。这种法律和习俗的道理在于,人干了坏事,社会的原谅不是白给的,必须先悔过,先请求。这跟那个南京混球教授泯灭是非的所谓“宽容”不搭界。
简单地讲,在现代文明中,一个人干了坏事,先要知道错了,要悔过,社会才会给他第二次机会。换言之,没有悔过,就没有原谅,社会没有义务白给他第二次机会。这不应该是现代文明人的常识么?
那位青年才俊干出虐猫的烂事,但头脑不笨,会考试,觉得学校不录取他是对他不公平。他不把自己的恶行当回事,被大学拒绝录取,等于是被社会规范约束了一下,他反倒气壮如牛地觉得社会白白欠他一个机会。精神世界扭曲到这个地步,堪称奇葩。社会不欠他一个机会,他要社会给他第二次机会,先洗心革面,重新做人,就是做个在社会道德底线以上的正常人,悔过自新了,再谈社会给他第二次机会吧。
这让我想起另一位博主,某些观点相同,但这件事上不同。他认为为了食欲而杀动物和为了快感而虐是一回事。并且认为虐待动物的人不一定就会把对待动物的行为延展到人身上,坚持认为对虐待动物的人歧视仅仅是因为他们不一样,和中世纪的人对陌生人的恐惧一般。
说实话,我对他的辩论感到有意思的道理,但对他的观点却非常的反感,只是不知如何反驳。如今看到博主的观点,似乎有所顿悟,虐待并非和是杀动物一样,虐待让动物产生了多余的痛苦。而且进一步,我认为那位博主的论证极其扯淡。正如博主所说的社会规范一样,倘若虐待动物者被社会规范所不允许是歧视的话,那么所有社会规范所不允许的违法犯罪也都成了所谓的歧视了。现在才感受到了当时所不能接受的原因,那些才俊的辩解多是偷换概念的诡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