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世界受辩证法教育的影响,有不少人习惯上把什么都一分为二,甚至把平等和自由对立起来,说要平等就会妨碍自由。这种说法不符合历史,也不符合现实。自由不是抽象的,都是些具体的法律权利,比如说,恋爱自由、结婚自由,实际上是说跟相爱的人在一起并缔结婚约的法律权利。
再比如说,选举自由,实际上说的是投票选举的法定权利。1920年以前,美国很多州的女性公民没有选举权,也就是没有选举自由。那么,女性争取选举权、争取选举自由,也就是争取跟男性公民平等的法定权利、平等的选举自由。显然,在女性选举权问题上,争取自由和争取平等不是两个过程,而是同一个过程。再说具体点,就是对于传统弱势群体来讲,争取平等和争取自由,其实是同一个过程。所以,真正的平等跟自由并不对立
这里就有一个真平等和假平等的问题。那么,什么是真平等呢?用美国法院的话说,就是“向上拉平”(level up)。我们再举个中国的例子。1911年,中国推翻了帝制,成立了中国华民国,那是亚洲的第一个共和国。中国人从臣民变成了公民。第二年,中国举行了有史以来的第一次选举,投票选出国会代表。当时只有男性公民有投票权,女性公民没有投票权。
1947年,中国举行国民大会代表选举。女性公民第一次获得了跟男性公民平等的选举权。这是“向上拉平”的平等,是真平等。1949年以后,大陆不再有公民普选,男性和女性都没了选举权。这也是一种平等,如果用美国法院的话说,就是“向下拉平”(level down),这是一种假平等。
简单地说,“向上拉平”,即一个群体获得了本来没有的权利,这是真平等,真平等让人获得自由。相反,“向下拉平”,即一个群体丧失了本来拥有的权利,全民坠入权利洼地,这是假平等,假平等让人丧失自由。